发布日期:2023-07-08 08:28:18 浏览次数:88 次
海航航空集团计划对旗下海南航空、天津航空、首都航空、西部航空、金鹏航空、金鹿公务、海航航校、海航技术共8家单位的闲置航材以“统一招标、集中谈判、分别签署”的方式对外公开招标,遴选能对相关闲置航材提供打包采购或寄售服务的优质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处置总清单按照产权归属分为海南航空、天津航空、首都航空、西部航空、金鹏航空、金鹿公务、海航航校、海航技术共8家单位的23个资产包,涉及多项周转件以及消耗件航材,具体的资产包以及产权归属情况如下: 本项目涉及的航材件号、名称、状态等具体信息如本文附件。如后续清单有变动,以标书及合同签署时的清单为准。 竞标方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者多个资产包的竞标,本项目提供打包采购和寄售两种处置模式,无论选择哪种处置模式,竞标方均需要对所有的意向资产包做单独报价(打包采购报价或者寄售服务报价)。如多个竞标方对同一个资产包感兴趣,应根据标书中的评比规则,择优确定中标方。中标方需要与资产包的产权方单独签署打包采购合同或寄售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二)项目处置模式
为满足不同竞标方的需求,本项目8家单位的23个资产包提供打包采购和寄售服务两种处置模式,竞标方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自由进行选择。如竞标方对于多个资产包有兴趣参与竞标,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不同资产包选择意向的处置模式。对于同一个资产包,竞标方可选择“打包采购模式”、“寄售服务模式”两种模式的其中一种模式,也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模式,选择两种模式时需要在后续报价环节对两种模式进行单独报价。
1.打包采购模式
竞标方对意向资产包选择打包采购模式,中标并签署合同后,相关资产包的器材打包出售给中标方。
2.寄售服务模式
竞标方对意向资产包选择寄售服务模式,中标并签署合同后,中标方对相关资产包的器材提供寄售服务。
二、打包采购模式要求
本项目8家单位的23个资产包,如竞标方选择打包采购模式,竞标方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者多个资产包的竞标,并且需要对所有的意向资产包做单独报价。中标后,中标方需与资产包产权方签署打包采购合同,资产包产权方将航材打包销售给中标方。其余要求如下:
(一)库存地点
海航航空集团负责本项目航材的存储,目前储存在北京、海口等地。中标方与资产包产权方完成打包采购合同签署并付款后,器材产权划归中标方,由中标方存储。
(二)索赔及修理
本项目航材,按照库存现状销售,海航航空集团不提供翻修、修理或重新取证后出售的服务。
本项目航材完成出售后,海航航空集团不提供索赔的服务。
(三)退换货
本项目航材,出售给中标方后,海航航空集团不接受退换货。
(四)交货方式
通过本项目出售给中标方的航材,按照工厂交货(EXW)贸易方式交货,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到我司指定航材库房查验货物并由买方自行负责运输及清关(如需)等事宜。
(五)付款要求
海航航空集团收到出售航材的应收预付款后,方可安排器材的交货。
(六)其他要求
上述未提及的要求,后续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标书、合同中明确。
三、寄售服务模式要求
本项目8家单位的23个资产包,如竞标方选择寄售服务模式,项目要求如下:
(一)库存地点
中标方负责存储,中标方需提供器材的保证金(保证金等于该资产包中标时的最低目标销售金额),以确保海航航空集团资产的安全。
器材从海航航空集团库房运输至中标方库房的费用、器材存储费用以及可能涉及的进出口关税等一切费用需由中标方承担。
(二)索赔及修理
本项目寄售航材,按照库存现状销售,海航航空集团不提供翻修、修理或重新取证后出售的服务。
本项目寄售航材完成出售后,海航航空集团不提供索赔服务。
(三)退换货
本项目寄售航材,中标方出售给第三方后,海航航空集团不接受退换货。
(四)交货方式
1.从海航航空集团库房到中标方库房,按照工厂交货(EXW)贸易方式交货,由中标方或其代理人到我司指定航材库房查验货物并由中标方自行负责运输及清关(如需)等事宜。
2.从中标方库房至第三方库房,按照工厂交货(EXW)贸易方式交货,由第三方或其代理人到中标方指定航材库房查验货物并由第三方自行负责运输及清关(如需)等事宜。
(五)付款要求
海航航空集团收到提供器材保证金(保证金等于该资产包中标时的最低目标销售金额)的应收预付款后,方可安排器材交货至中标方,后续由中标方按协议负责对外出售。
中标方需按月度提供海航航空集团委托寄售航材的销售收入、发票等数据,寄售期结束后按照协议结算销售分成。
(六)销售指标要求
1.销售时限:中标方需在两年内达到协议规定的最低目标销售金额。竞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后续报价环节提供销售时限,但销售时限不得超过两年,竞标方提供的销售时限将作为后续评标的参考因素之一。
2.最低目标销售金额:最低目标销售金额是指海航航空集团资产包产权方在寄售项目中应获得的最低销售分成收益,不含中标方应获得的销售分成收益。
竞标方需对意向参与竞标的资产包提供最低目标销售金额(注:竞标方需对资产包中每一项器材提供最低目标销售金额,每一项器材的最低目标销售金额总额为该资产包的最低目标销售总金额)。销售时限到期后,如销售总金额未达到最低目标销售金额,中标方需要补偿产权方剩余未完成的最低目标销售金额;如销售总金额已超最低目标销售金额,超出部分按照协议规定的分成比例进行分成。
3.示例
为便于双方理解销售指标要求,我们举例如下:供应商A中标资产包B的寄售项目,A中标时提供的最低目标销售金额为100万,合同双方约定销售比例分成为供应商分成20%,资产包产权方分成80%,寄售协议期限两年。假设两年销售时限到期后,则双方的分成情况如下:
假设资产包B的总销售金额为90万,由于90万小于最低目标销售金额100万,此时,中标方需补偿资产包B产权方10万;资产包B的总销售金额为200万,由于200万大于最低目标销售金额100万,超出部分为100万,此时,中标方可获得的分成收益为100万*20%=20万,资产包B的产权方可获得200-20=180万。
(七)销售分成比例
销售分成比例,由竞标方在后续报价环节提供,作为评标的重要因素,根据谈判以及沟通结果由双方后续在协议中明确。
(八)独家问题
对于寄售服务模式,中标后,双方需签署独家寄售合同,中标方对中标的资产包独家负责销售。
(九)其他要求
上述未提及的寄售服务要求,后续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标书、合同中明确。
四、供应商资格及报名材料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竞标的单位,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报名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航材销售业务相关营业范围的企业资质。
(二)资质证书
民航维修协会航材分销资质证书或美国航材供应商协会(ASA)的ASA-100证书。
(三)其他材料及要求
1.报名单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承诺书,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或签名。
2.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四)报名表
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如下报名表:
(五)资质审核
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后续会发放标书并邀请投标单位进行对意向资产包进行报价。
五、招投标形式
(一)招标形式
各意向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提交企业资质审核的相关材料,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通知意向单位,以密封询价方式定向发布标书。
(二)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以发出时间为准,无须投标人现场购置标书。
(三)标书递交方式
本次投标方式为网上投标,各应标方以密封方式投标。在截标有效期内,可对投标附件进行撤回修改,以最终提交的报价附件为有效报价,超过截标时间将视为投标无效。
如有特殊需要,招标方可适当提前或延长截标时间,具体投标报价应标响应时间,以密封报价接收时间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六、投标费用
参与本项目竞标的竞标方,需在标书要求的报价截止日期前足额缴纳标书费以及投标保证金,需公对公转账至竞标资产包的产权方账户。
(一)标书费
本项目投标人需根据竞标的资产包缴纳对应的标书费,要求在截标之前缴纳。招标结束后,标书费不退回。
各资产包需缴纳的标书费如下:
(二)投标保证金
竞标方资质审核通过并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投标多个资产包则总投标保证金为对应资产包投标保证金的合计值,必须公对公账户转账。
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各资产包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下:
(三)其他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等所有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承担这些费用。
七、违约责任
若投标单位中标后不按合同履约,我司将其列入海航航空集团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八、报名时间以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21日24时00分,各意向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表(报名所需材料详见本文第四点:供应商资格及报名材料)至报名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详见下方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超过截止时间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二)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资产包的报名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如下,如对本次招标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1.海南航空
资产包名称:海南航空资产包
联系人:钟焕城
联系电话:0898-69965252
电子邮箱:hch.zhong@hnair.com
2.天津航空
资产包名称:天津航空(E145)资产包、天津航空(E190)资产包
联系人:吴骏
联系电话:+86 13920222000
电子邮箱:jun-wu3@tianjin-air.com
3.首都航空
资产包名称:首都航空资产包
联系人:陈智刚
联系电话:010-69615529
电子邮箱:zgang_chen@jdair.net
4.西部航空
资产包名称:西部航空资产包
联系人:杨媛
联系电话:+86 15215051425
电子邮箱:yang-yuan1@westair.cn
5.金鹏航空
资产包名称:金鹏航空资产包
联系人:谢飞
联系电话:+86 13701874692
电子邮箱:fei_xie@hnair.com
6.金鹿公务
资产包名称:金鹿公务资产包
联系人:张熹
联系电话:010-57814721
电子邮箱:zhangxi@hnair.com
7.海航航校
资产包名称:海航航校资产包
联系人:王学珑
联系电话:071-76098780
电子邮箱:xl_wang5@hnaa.net.cn
8.海航技术
资产包名称:海航技术资产包1至海航技术资产包15
联系人:张冲
联系电话:0898-65772276
电子邮箱:zhangchong@hnair.com
九、监督举报方式
(一)方大集团审计监察部
举报邮箱:fdjtjb@hexiefangda.com
举报电话:18612291217
(二)海航航空集团审计监察部
举报邮箱:hkjtsjjcb@hnaaviation.com
举报电话:0898-68877330
“风清海航”海航航空集团纪委微信公众号
(三)海南航空审计监察部
举报电话:0898-69965380
手机:18811217104
举报信箱:hkgfsjjcb@hnair.com
信函寄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收),邮编:570203。